文章出處:行業干貨 網責任編輯: 金飛鷹 閱讀量: 發表時間:2025-04-27
為規范產品質量和安全性能,各行各業均建立了相應的標準體系,且一般會按照其效力分為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近期我們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看到一則有關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答疑,轉載給大家參考:
根據2020 年1 月6 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5 號公布的《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技術要求應當全部強制,并且可驗證、可操作。”以GB 12981為例,其第五章為“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請問,對于此類強制性國家標準,是否意味著其全文均為“技術要求”需要全部強制符合;還是僅其第五章中的“技術要求”需要強制符合,其余內容,包括第五章中的“試驗方法”只是推薦性的?
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答復,強制性國家標準全文都要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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